摘要

"骗色"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也污染了良好社会风气,然而,由于受害者羞于启齿、法律救济举步维艰等原因,"骗色者"经常逍遥法外。本文首先界定何为"骗色"行为,并分析其危害性;并针对不同情形,依据现有法律,逐一探讨如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并从中发现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如尚未将性权利明确为一项人身权益,也未明确侵犯性权利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抚慰金计付标准,因骗色造成严重后果尚未入刑等,进而就此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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