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救济是公共危机管理水平达到较高层次的重要标志,其基础是心理危机理论。只有能够在宏观层面上承担起指导和实施心理救济责任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才能成为责任主体。心理救济服务项目的接受者,就是公共危机心理救济对象。其主要功能包括心理拯救、精神疗伤和预防危机。基本原则包括以人为本的原则、公益性原则、专业人员从事心理救济的原则、救济主体与救济对象平等的原则、群体救济与个体救济兼顾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