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区矫正7年试点过程中,"北京模式"和"上海模式"逐渐脱颖而出,两者在领导机构、试点时间、组织形式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有不少共性,但在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和矫正社工的定位使用方面又同中有异,形成了各有特色的矫正模式。比较两种模式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晰社区矫正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