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现状及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设想。我国目前实行"一调一裁二审终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这一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调解和准司法性质的劳动仲裁程序解决一部分争议案件,以节约诉讼成本。但实践中,这种模式非但没有达到设计者的预期,反而弊端凸显。尽管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一裁终局"制度使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快速解决,但并未从根本上弥补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缺陷。通过论证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调解前置或裁或审各自终局"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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