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辨析危险源和隐患的内涵,剖析了它们表征的现象和致因关系,讨论了它们的实质,并在此基础上对危险源和隐患进行了重新定义,论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危险源的本质特征是具有可能失控的能量(危险物质),危险源是指具有可能失控的超高能量、危险物质、危险状态的系统、技术、活动、场所等;隐患本质上属于安全条件、安全措施范畴,隐患是指造成控制危险源安全措施(条件)缺失、低效、失效的违法违规现象或行为;危险源和隐患属于内外因的关系,危险源是内因,其决定固有风险,隐患是外因,其增加现实风险;危险源和隐患服从唯物辩证法的内外因作用原理,即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事故(职业病)是危险源和隐患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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