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对夹心层群体的租房可支付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测定是政府针对夹心层人群有效开展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前提。文章首先分析了大城市夹心层群体消费特征,抛弃了目前广泛使用的收入支出比例法,采用"剩余收入法"分析大城市夹心层群体租房可支付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以上海为例,结合调查数据,得出在2006年-2010年间,夹心层群体不但不能负担基本的住房消费,且其租房可支付能力呈明显恶化迹象。针对这一情况,文章提出应积极发展公共租赁房来满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