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江西省1990年~1996年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动态分析。7年间我省孕产妇死因构成无明显变化。直接产科原因占78%;间接产科原因占22%。直接产科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54%)、妊高征(14%)、羊水栓塞(5%)、产褥感染(4%)。间接产科死因依次为妊娠合并心脏病(7%)和肝病(4%)。分析结果显示,我省的孕产妇死因构成和顺位与全国的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极为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