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基于体貌意义对Way构式动词准入机制进行的研究往往存在对动词类型难以做出全面限定的不足。本文在将Way构式的准入动词及相应表征的构式义进行类型划分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对Way构式义的新认识、"获得/目标义",该意义与常规手段义、方式义在共延性的基础上系统印证了Way构式属于结果性构式的范型特质。其次,基于Way构式由移动方式和移动结果两种次事件复合而成的结果性构式特质,本文以Levin和Rappaport的方式义与结果义互补分布为理论框架,对动词准入机制重新解释为在符合构式体貌规约的基础之上,动词义需要最终满足与构式中移动结果义相匹配的移动方式义的内在要求。此外,本文还就不同动词类型对移动方式的不同凸显度,提出了通常意义上被划分为较为边缘的偶发伴随类动词,由于其对移动方式更为精细化的表征作用,反被证明在Way构式的范畴类型中更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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