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品种审定制度历经演变,积极作用得以显现。反思当前的品种审定制度,在继续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的同时,可以考虑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尽力克服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但必须得明白,品种审定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可能完全适应种子产业市场化的要求,在未来应该逐步过渡到品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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