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日渐呈现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化,人体器官犯罪越来越呈现高获益性和大危害性特点。防治人体器官类犯罪,现行立法仍显不足,亟待采取的对策有三:有限确立人体器官的有偿捐赠制度、严防社会流浪人群遭受人体器官犯罪侵害、强化人体器官移植机构的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