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巴塞尔协议作为国际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管理的新标准,其意义不仅仅体现在指导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对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也有借鉴意义。对于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而言,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机制不完善是目前的主要问题。随着国际金融风险的加剧与潜在危机的扩散,长期处于封闭式管理的中国金融机构必须与国际接轨,参照先进国际金融系统的规则与标准,在借鉴新巴塞尔协议的风险防范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基础之上,制定中国特色的金融风险管理标准和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