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灾民权利面临巨大风险。为了更好地保障灾民权利,学界以及政府中出现了国家救灾责任和灾民权利的思想,政府也构建了灾害法律框架,并设置了救灾专项资金和专职的救灾机构。尽管如此,民国时期灾民权利保障的现实与理想、实践与制度间仍存在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