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在对违法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时,必然涉及证据适用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在调查取证手段及程序方面有了较大的修改,体现了立法者在制定法律过程中比以往更注重对违法行为人权利的保护,使执法更具人性化,但一些地方还需完善。新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对规范执法人员的取证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