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冰开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张晏瑲; 刘鑫怡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36(04): 23-33.
DOI:10.13216/j.cnki.upcjess.2020.04.0004

摘要

随着全球能源市场需求的增长,各国无不积极研究开发新能源。可燃冰是世界上能量密度高、储量丰富的新能源之一,其开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可燃冰的开发存在着技术不成熟、规范不完善等诸多困难,还具有加剧温室效应、破坏生物多样性、引发地质灾害、跨界环境损害等环境风险。此外,权属争议和成本高昂的商业化风险,仍有待国际及国内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对可燃冰开发的法律问题研究宜从项目准备、风险预防和事故治理三阶段入手,针对其可能引发的风险问题,在国际法层面上,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条约和国际习惯法对其开发进行规范;在国内法层面上,结合各国经验,分析中国的可燃冰开发存在的问题,即专业性法律规范和环境损害的补偿机制的缺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缺陷。总之,可燃冰的开发利用应以环境保护与能源开发的利益平衡为核心,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可燃冰开发的立法、改进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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