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处分权是农村土地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所有者在事实上或依法律来决定怎样处分土地的权利。然而,在现实中作为农村土地承包者的农民的土地转让权利受法律限制,村委会成为事实上的处分权拥有者,并导致寻租行为泛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失败等后果,因而需要刚性化农民土地权利,以权利约束权力;通过提升服务意识来转变政府职能,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为基础等途径来保障农民处分权,促进农地流转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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