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相应的司法改革意见,根据其精神由最高人民法院下设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项有关巡回法庭的重大改革措施,由于涉及到巡回法庭的定位、受案范围以及工作机制等具体问题,引发广泛讨论。而巡回审判制度发源于英国,本文将通过论述英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兴衰变迁及其经验教训,以此为参考来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目前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设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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