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早期法哲学是人本学的法哲学,但随着马克思对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他实现了从人本学的法哲学向"经济学的法哲学"的转变,而"经济学的法哲学"则实现了对自由、平等的法权观念的批判和超越,从而使得马克思的法哲学深深植根于生活的生产和经济活动之中。但对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把握又不能单纯地停留于经济分析之中,而必须深入到"实践"的概念,在实践的基础上把握马克思法哲学的批判性和超越性,这种实践论的法哲学是对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整体性理论诠释。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