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体育伤害责任风险导致学校对危险体育课程和危险活动的规避,侵权责任法确定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保护学生与学校利益提供法律基础。学校体育涉及公共利益,应加强对学校财产及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同时,应引入责任保险、体育伤害事故鉴定机构等制度以降低学校体育面临的风险,确保学校体育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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