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享有的一项重要财产权。由于我国当前对宅基地流转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一直受到严格限制。城乡结合部大量出现的小产权房,是对宅基地流转自由化、合法化需求的集中体现。在现有宅基地制度下,充分还原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将宅基地流转问题归结到物权流转体系之下,是解决小产权房带来的小产权房合法性、违规占地、户籍管理等一系列法律与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