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司制度源于秦汉中央王朝"以巴治巴"的政策,是利用土著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充当地方政权长官的制度。《二十五史·明史》等记载达州南昌滩有土副巡检司即土司。南昌滩土司又称"石鼓镇守",存在近百年,后"改土归流",其地置东乡(今宣汉)、太平(今万源)二县,达县升为州。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四川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