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伦理学研究中,道德想象力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术语。对许多学者而言,道德想象力的合理性是一个悖论:我们既无法想象贫乏的道德,也无法任由想象力在伦理学领域的任意驰骋。康德关于两种同情的区分,承认了具有情感联结能力和理性认知能力的道德想象力(同情)的合理性,否定了同情心的道德价值。认知的与移情的道德想象力分别与道德理性、道德情感具有密切联系,二者对道德影响和作用的机制不同,将二者视为同一事物近乎矛盾。实际上,二者的矛盾与道德固有的高远性与卑近性的特质是相关的,我们可能无法破解这一矛盾,可行的选择是通过探究这一矛盾所形成的张力以确定道德想象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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