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约定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且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的情况,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第三人侵权下劳动者的侵权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第三人侵权下,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应当考虑劳动者赔偿责任特殊的归责原则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风险承担等因素,而不应一味的由劳动者承担,或者一味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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