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伦理是调控人与水之间伦理关系的道德原则、规范的总和。水伦理包含三种理论形态:以宇宙本体论为始基的"水德论";以"人类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为内核的"中心论"水伦理;基于人与自然关系辩证统一的"和谐论"水伦理。当代中国水伦理的研究体现着水伦理理论形态演进的规律和趋势,初步形成了以人水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河流伦理、水伦理和海洋伦理等三个相互联系的研究领域。然而,如要在理论上真正摆脱西方中心立场并建构中国的水伦理学,则有待于倡导唯物辩证的生态整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