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以来,在实务工作中单位外请"授课费""评审费"等小额零星应税业务发票代开业务问题一直存在疑问。应税业务代开发票,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多个税种,应如何计算应交税额。就上述问题以相关税法条例为依据,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