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实践中,对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基本不予审查,这种履行与不履行都获得减刑、假释的情形,使法律的严肃性、导向性受到挑战。联动机制则将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情况与自由刑的奖惩联系起来,促进罪犯财产刑的履行,"联动机制"本身是一种对策论方法,其本质是一项从对抗走向合作的协议,其价值在于增大社会整体利益。本文通过实证分析,针对联动机制适用存在的立法、司法等问题,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探讨规范联动机制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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