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浙东学派虽以史学著称但也十分重视文学,其文学有着鲜明的史学意识和特征,"诗史"观的理论和创作即是这种史学意识的集中体现。浙东学派"诗史"理论除了强调"以诗补史"观念外,还非常重视诗歌抒写"心史"的文学功能,对"诗史"内涵也有更为广泛的时空拓展,同时还强化了"诗史"作者的主体担当和文化责任。浙东学派的"诗史"观念是其文学实践基础总结出来的诗学理论,其"诗史"创作成就也非常突出,有"以诗作史"和"以诗纪地"两种诗史类型。"以诗作史"既重视时事叙录,也有历史重叙,主要表现为明清政权鼎革时期浙东文人的心史抒写、兴亡反思和文化认同。"以诗纪地"主要是起到一种以诗歌来书写地志的文化功能,重视浙东乡邦风物知识的记录和人物图谱的绘制,并由此宣扬乡邦文化传承的主体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