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罪错未成年人,2020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惯常坚持的轻罪刑事政策下确立了从严的法律规范。在立法修改前的十年间,对罪错未成年人处罚的立法刚性不足、司法中"重裁前而轻处遇"使得该问题日趋严重。社会复归模式以预防刑为理论基础,在专门教育融入比例原则、兼顾社会内处遇与设施内处遇相协调等方式,综合社会力量系统性强化处遇效果。循证矫正模式以循证实践技术为核心,遵循最佳证据原则,结合实践者个体矫正经验以及矫治方法,使得处遇更具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以社会复归模式和循证矫正模式作为立法修改后罪错未成年人处遇的完善路径,既能贯彻落实轻罪刑事政策,又能实现精准矫正,进而避免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分化。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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