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以起诉便宜主义为理论基底,综合刑法谦抑性、特殊群体状况、诉讼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的价值考量,对于保护被害人、侵害人、社会等多方主体的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制度从试点运行到正式颁布实施经历了较长时间,且实践中适用的案件数量因适用范围狭窄而较少。要在适用主体、案件性质、刑度标准等方面做出相应放宽,从而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得以扩大适用,以满足制度设立的初衷和意义所在,实现多方权益的均衡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