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诸如产生方式混乱、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适用过程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均源自于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的不完备。我国应大胆变革原有的资格设定、遴选程序与方式,突破长期存在的不合理设计,致力于个案随机抽取和日常组织管理的转型,通过形式上的调整,达到实质意义上的功能发挥,实现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新型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