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给付义务视野下我国气候变化诉讼的迈进逻辑

作者:李树训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37(03): 81-91.
DOI: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23.03.09

摘要

如何构建气候变化诉讼制度,不同国家和地区形成不同经验。域外国家和地区主要延循侵权逻辑,以人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权利类型作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基点,但该构建方式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因缺乏归属效能和排除效能,气候环境利益难以实现权利化。与域外国家“一体式”诉讼结构不同,我国现已发展成“三责六诉”的格局。这种“分割式”或“多轨制”构造阻断了我们利用侵权路径救济气候环境利益的可能。不仅如此,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构方面突破“利害关系人”的理论束缚,呈现出“去实体化”的特征,直接削弱了权利化路径的实际价值。除权利—义务这种传统证成路径之外,通过深度阐释宪法旨意而最终获取另一种可行方式,即根本任务—基本政策—国家义务。这种进路旨在改变义务的附庸地位,强调未来在气候变化应对过程中应推动“被义务”向“向义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