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贿犯罪,作为腐败犯罪的基本类型,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受贿犯罪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手段的复杂多变,我国也是相继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在罪名体系的设置、受贿范围的界定方面均有相当大的调整。本文旨在通过将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受贿方面的法规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相关法条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进行比较,进而对于立法例的完善提出一定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