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一直被理论界认为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代理问题挥之不去,为解决代理问题而付出的制度成本过高,知识经济催生的知识资本优位等原因,使当代企业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融合的趋势。与此同时,公司也不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态,近二三十年,西方涌现出了一批新型企业,在这些新型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被摒弃,资合企业和人合企业的严格区分被消解,公司与合伙两种不同企业形态之间的藩篱被打破。这些新的变化,已经使当代企业制度有别于钱德勒、伯利和米恩斯所定义的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