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吾丧我”看庄子之生死观

作者:孙建民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39(01): 9-13.
DOI:10.15926/j.cnki.hkdsk.2021.01.002

摘要

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了"吾丧我"的观点,"吾"乃是消去我执,顺应天道以达天人合一境界的"真我";"我"可解为形骸之我、成心之我以及分别之我。庄子之"丧",是要将固有的东西丢弃,并不只是忘却。"丧"之路径,即通过"心斋""坐忘""朝彻"的方式抛除一切杂质所见之我,超越时空的束缚,达到真我的境界;"丧"之缘由,即舍"我"去"吾",选择复归"吾"这样的生命状态,形成超越性的生死价值观。这样的生死观,不为功名所负累,将死亡归结于客观的自然命理,死生一体。在庄子看来,人要顺应自然,减少物我之间的分别,遵守自然与天命之道,形成一种"丧我"的境界,继而超越生死,达到生命的最高境界。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