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部落制时代到北魏,鲜卑妇女社会地位经历了由高到低的变化。在早期鲜卑部落社会中,由于存在"母强子立"的权力传承模式,造成整个鲜卑社会中女性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北魏建立后,道武帝拓跋珪为了防止母权干政而制定了"子贵母死"制度,这一制度不仅限制了外戚势力的发展、压制其干政行为,对整个鲜卑社会的女权过度滋长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孝文帝迁都洛阳后,随着鲜卑女性汉化的深入,她们逐渐开始依附男性,进而造成整个社会女性地位的直接下降。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