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水质评价过程中,确定主要污染因子和水质级别对水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传统模糊综合评价法在计算权重时存在缺少客观性且无法反映评价因子间的此消彼长等问题,提出一种改进模糊综合评价法,即考虑评价因子监测值、评价标准值及各评价因子间的相互关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权重系数,并利用单因子评价等级建立标度确定对照表定量地判断评价因子间的标度,从而使权重的确定更加客观、有条理。利用该方法对2002~2007年太湖全年期、汛期和非汛期的全湖水质进行总体评价,结果表明太湖主要污染因子为氮和磷,整体水质呈Ⅲ类或Ⅳ类,汛期和非汛期全湖水质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