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近阅《上海精神医学》杂志2002年第1期发表的该文后,笔者颇有些不同观点,直陈如下: (1)在《精神卫生通讯》上曾发起过关于修改精神分裂症名称的讨论,虽然有些作者主张改名,但并未获得国内多数精神病学专家的认同,结果不了了之。现在该文又重新提出此话题,我认为也不会有什么不同结果。 (2)美国DSM最喜欢标新立异、随着更改传统的医学名称和分类,如将神经症、神经衰弱、单纯型精神分裂症、癔症、

  • 出版日期2002
  • 单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