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该学习和掌握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以及用于表达常见话题和功能的语言形式等”(教育部,2012:18)。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2017)提出,初中学生应该学习和掌握的语言基础知识包括语音、词汇、词法、句法、语篇、功能意念和话题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文件都将“功能意念”作为掌握语言的重要内容之一,可见其在语言学习中的特殊地位。但是,在笔者做过的访谈中,发现很少有教师关注和理解“功能意念”这个概念。在接受访谈的20位一线教师中,只有三位教师能将“功能意念”说出个所以然来。更为严重的是,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对这一概念的陌生程度近乎百分之百。

  • 出版日期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