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实地调查分析了青岛市农村土地流转中村委会的规定角色,主要有土地流转信息的管理者、土地流转中村民合法权益的保障者、土地流转行为的监督者以及土地流转中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理人等,全面阐述了青岛市农村土地流转中村委会的规范性行为及其行为偏差。结合青岛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提出消除行为偏差的对策建议:村委会要把尊重和保护村民利益摆在土地流转工作的首位、村委会在土地流转中要尊重村民意愿、村委会在土地流转中要认真履行土地流转后的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规制村委会的越权行为等,以使村委会在土地流转中回归本来的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