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部县劝学所由学务局改设而来,设立之初乱象丛生,随着劝学所的运作,新学堂逐渐广泛设立并呈现新旧交错的局面。劝学所的职责在南部县的实践中总体呈现界限模糊、权力扩大化的特点。具体而言,劝学所与县视学的职责一体化、劝学员与劝学学董的职责界线不清。而权力扩大化主要体现在筹款权、禀诉权、办学权上。分析其原因,除学部章程规定的粗略性以外,新式学堂的兴办实为地方阶层、各集团利益博弈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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