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因技术的不断推进唤醒了人们对基因权利的深切需求,但当下"个体—国家"模式的国际人权法以及相对僵化的人权结构很难应对这场基因医学实践。原因在于基因遗传信息不仅具有个体识别性,还具有家庭延续性、群体关联性以及预测未来风险的能力,多元的基因利益塑造了基因权利的个体与共同体、此在与未来的多重维度。在生命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这些维度间的紧张关系愈演愈烈,个体基因的批露会引发群体的污名化,基因编辑和人类克隆也容易贬损人类尊严甚至影响整个人类共同体的命运。为更好地应对这场基因实践,需要全面考虑基因信息在持有、流通、分配过程中的个体和共同体维度,从权利个体化走向权利共同体,从新自由权利伦理走向社群主义伦理,建构"共同体—国家"的基因权利立法模式,并将维护人类尊严作为立法的顶层设计,以此建立一个融贯的法律结构,从而实现基因个体、基因共同体的此在利益与未来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