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牧区草场土地的权利体系不清,不仅牧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也直接制约着牧业技术和经营的产业化。以法律明确规定牧区草场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是理清牧区草场土地的权利体系的关键。应在明确牧区草场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基础上,通过牧业合作经济体和牧业公司这两种基本经济组织来推进牧业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