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得时效肇始于罗马民法,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的意思自主地、和平地、公然地占有他人财产,经过一定期间即取得该所有权之制度。取得时效制度的功能是促进物尽其用、保障交易安全、及时解决纠纷。取得时效制度的建立有其必要性,诉讼时效制度不能替代取得时效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不能替代取得时效制度,权利失效制度不能替代取得时效制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