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种隐喻,以"鞍钢宪法"、华为基本法和华侨城宪章为代表的内部控制"宪法化",体现出的人本经济思想与"限政"思想,为提高企业的反脆弱能力贡献了一个重要思路与方法。通过把哈耶克的社会理论思想引入企业内部控制"宪法化"隐喻理论架构,解构企业整体秩序的组成部分即组织秩序和自发秩序,并应用良性自发秩序形成的知识论基础与法理学基础,重点分析作为企业一般性规则的内部控制"宪法化"对企业自发秩序应对"无知"状态和企业经营混沌状态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