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正以不可阻挡的姿态日益深入人类社会,深刻的改变着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一切,然而存活于原技术层面之上的法律已经被网络远远的抛在了身后。随着超文本网络传输协议的出现,被称为网络核心技术的超文本链接(Hyperlink)技术也得到了大量的使用。其牵扯到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在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无具体的规定,只是该法第2条和第9条的有关原则性的规定,权且可以作为衡量其行为的依据。然而,要真正有效地规制此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仅仅依据过于原则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在赋予网络经营者以合法链接权的同时,明确规定他们的链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