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征收过程中征收对象与受偿主体存在两种对应关系。通过比较可发现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成为征收对象是争论的症结。本文通过分析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同与一般的用益物权,强烈的依附于宅基地所有权,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能成为征收对象,失权人也就不能成为受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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