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是现代企业基本组织形式,是市场最活跃的主体。1993年公司法颁布并实施后,中国公司数量急剧增多,公司制度发展日趋完善,但是一些滥用法人制度的行为使得作为构建公司的两大基石的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却遭到严重冲击,法人人格被股东滥用成为用来规避义务和责任的工具,为此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孕育而生,它的出现是对法人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际运用中还是有比较多的问题,需要进行完善,以使得该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出版日期2020
  •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