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经营信息秘密保护在新时代环境下更具挑战性。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主要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对其进行保护,对于经营信息秘密的专门法律保护更是难寻踪迹。由于企业经营信息秘密主要通过客户资料、客户名单、分析调查报告、互动经营信息等多样形式表现,给经营信息秘密的鉴定与保护带来困难。文章提出从举证责任倒置、临时禁令、惩罚性赔偿责任与侵权除外条款等几个方面,完善企业经营信息秘密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