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布坎南与马克思的国家理论进行的比较表明,布坎南从抽象的个人演绎的国家起源于孤立个人之间的自由契约、本质上体现所有人利益、职能限于界定和保护契约、规模最小化等看法,不仅理论上缺乏逻辑的内在一致性,而且经不起历史事实的检验。马克思根据历史唯物主义,从身处市民社会中的人出发得出的国家是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阶级压迫工具本质、承担统治和社会管理两大职能、国家消亡论等国家学说则构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而且能够得到历史事实的支持。所以,布坎南对马克思国家理论的批评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