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人非常重视诗歌的音乐性,在批评宋诗的过程中,他们重新确立起"调"——音乐性对于诗歌的本质意义。李梦阳与何景明曾往复论争,论争的一个重心就是诗"调"问题。李梦阳主张"宛亮之调",何景明主张"俊亮之调"。李梦阳对"宛亮之调"的美学内涵有具体的规定,何景明也是从"调"的美学效应反驳李梦阳的观点,肯定自己的"俊亮之调"以及评价李梦阳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