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美日企业治理结构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安排应该是体现银行制度、证券市场和融资结构“三位一体”的共同治理模式,并认为它对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安排,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